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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陕质监认〔2018〕7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质监局(市场监管部门),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行为,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我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水平,保证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报告的科学性、公正性、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及《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精神(认办实〔2018)5号),原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工作委托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简称“省认证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共分三大类7个项目:
 
  一是建材类:1、细集料筛分试验;2、砂的颗粒级配试验;3、砂浆保水性试验。
 
  二是环境类:1、铅的测定;2、镉的测定。
 
  三是食品类:1、柠檬黄的测定;2、乳粉中蛋白质的测定。
 
  为确保能力验证结果的真实可靠,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能力验证所需样品由省质检院、省环境监测站、省建工检测中心提供,由省认证协会统一编号、发放。
 
  全省共有746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取得能力验证最终结果数据1267组。按照判定准则,满意(首测)结果数据1104组,占87.14%;补测满意结果数据126组,占9.94%,有问题结果数据12组、占0.95%;不满意结果数据25组、占1.97%。杨凌农科大农药研究所拒绝参加此次能力验证根据能力验证要求,判定为结果不满意。
 
  二、验证结果
 
  结果表明,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在相应的检测能力上总体得到了保持,相关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结果能力能够符合资质认定要求,各项能力验证的结果具体如下:
 
  (一)细集料筛分试验。该项目共有47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满意的有46家(首测满意41家,补测满意5家),最终结果不满意的有1家(放弃复测)。
 
  (二)砂的颗粒级配试验。该项目共有455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满意的有450家(首测满意432家,补测满意18家),最终结果有问题1家,不满意的有4家(其中3家放弃复测,1家复测结果不满意)。
 
  (三)砂浆保水性试验。该项目共有237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满意的有232家(首测满意207家,补测满意25家),最终结果有问题4家,不满意的有1家。
 
  (四)铅的测定。该项目共有226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满意的有217家(首测满意185家,补测满意32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3家,不满意的有6家(其中1家放弃复测,4家复测结果不满意,1家未参加)。
 
  (五)镉的测定。该项目共有210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满意的有197家(首测满意170家,补测满意27家)。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有4家,不满意的有9家(其中1家放弃复测,7家复测结果不满意,1家未参加)。
 
  (六)柠檬黄的测定。该项目共有39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满意的有37家(首测满意28家,补测满意9家),最终结果不满意的有2家。
 
  (七)乳粉中蛋白质的测定。该项目共有53家机构报名参加,最终结果满意的有51家(首测满意41家,补测满意10家),最终结果不满意的有2家。
 
  三、处理措施
 
  (一)凡是在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满意结果(不包括补测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2年内(至2020年底),在接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可免于能力验证满意结果项目的现场试验考核。积极推荐有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安排任务时,优先选择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凡是在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补测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认真分析导致初测不满意的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准确。
 
  (三)凡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最终结果有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自发文日起自行停止有问题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查明问题原因并有针性地进行整改,于2018年12月31前完成整改,并经省认证协会组织专家或承担能力验证机构确认后,方可开展相关项目的检验业务。
 
  (四)凡在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最终结果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自发文之日起不得开展该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五)对于应参加而未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机构,视为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在其申请扩项、标准变更、复查时,按照《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要求,视情况作出处理。同时,我局将此类单位列为2019年度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计划,进行重点核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要加强对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为有问题或不满意结果机构的监管,防止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整改期间或取消有关项目检测资质后继续向社会出具检测报告;二是对于辖区检验检测机构情况进行梳理、清查,对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二)凡在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中取得最终结果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18年12月10日17:00前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附表(原件)送达或邮寄至省局认评处。
 
  (三)自愿参加此次能力验证出现补测或最终有问题结果或不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也应认真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积极开展实验室间比对验证整改效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此次能力验证结果将在省局网站(www.snqi.gov.cn)公布,请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查阅、下载。
 
  联系人:
 
  省局认评处王秋成029-63915948
 
  省认证协会刘耕典029-8729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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